“真是太感谢了,要是没有检察机关认真调查公正处理,我们这块瓜地不会有今天的收获。”在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秦标村附近的一处哈密瓜种植大棚内,赵先生向前来回访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3年3月,赵先生与两名山东老乡看中了海南乐东的气候与环境,便合伙承包了515亩土地,准备用来种植哈密瓜。因该地块之前种植火龙果,收获后留有果藤棚架,3人商议对其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土地进行平整,以方便种植。
同年7月底,赵先生等3人雇佣挖掘机、推土机将拟平整地块中耕作层土方推开,将下面土方进行采挖,从地势高处转运填到地势低洼处,再将耕作层土方回填,然后用推土机进行推平整理。土地平整结束后,几人便开始雇佣工人搭建瓜棚。这时,当地镇政府送达的一纸停工通知书,却让几人傻了眼。
“当时我们都有些怕,如果就这么停了,那这么大的投资可就要全打水漂了!”赵先生心有余悸回忆道。
原来,几人在平整相关地块前,没有查询该土地的性质分类,也没有向乐东县相关部门报备、批准,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当地有关部门在巡查中发现该线索后启动了调查程序,并将线索移送当地公安局。
案件很快移送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张浩在审查案件材料时发现,该案鉴定意见及案件当事人聘请外部机构作出的专家意见,从不同角度对犯罪后果进行了描述。
鉴定意见显示,涉案土地被中度破坏面积达19.93亩、重度破坏面积达45亩;当事人家属委托的外部机构对涉案地块进行土壤肥力分析,认为涉案地块与周边其他地块无明显差异。
“也就是说,一份鉴定意见认为当事人对土地结构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但另一份土壤肥力分析意见却认为对土地种植条件的破坏较小。”张浩介绍说,两份鉴定意见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有着很大差别。
承办检察官调查分析认为,涉案人员行为是否破坏耕作条件存疑,遂及时对两名被逮捕的涉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为进一步明确涉案地块被破坏情况,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邀请省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省地质调查院的两名专家进行复查。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在全面审查各类证据的基础上,认定赵先生等3人行为具有违法性,且已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应当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承办检察官经过综合审查认为,赵先生等人的行为虽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其目的仍是农业用途,而不是非农项目,且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存在取土贩卖的行为;涉案土地结构虽被较大程度破坏,但耕作层未挪作他用,而是覆盖在原有土地上,对于土地种植条件破坏较小;同时,3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量刑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已积极修复现场并经过验收,建议对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组织多方召开了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均同意对涉案的赵某等3人作相对不起诉。结合听证情况,经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赵某等3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日,办案人员对涉案现场进行回访时,赵先生再次表示了感谢:“我们几个不仅是投资人,也是这片瓜地的管理者,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可以说是既救了我们,也‘救’了这几百亩瓜地。”
回访现场的当天,检察机关还走访了乐东有关职能部门,围绕该案办理情况、耕地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以期为推进社会治理凝聚合力。(邢东伟 吴维翔)